2)第23章 君子爱财_舍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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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咬牙,自己还是等到熄灯以后,眼泪再慢慢地流!

  我感觉自己完了!到底,是我负了命,还是命负了我,最终酒醉不清!

  一辈子真的太长太长。

  假如,人的一生能像照片,车票,十二岁天真的思想那般单纯就好,就好了,可惜不像。

  返程的火车一直开一直开,最后停在终点的尽头。

  林林森来车站接我,小天地同学聚会后,我就再也没见到他,我以为他不记得我了,如果记得,但至少不可能茫茫人海,只一眼就能认出。

  走出来,我还想找个地方站会儿,稍微安静一下脑袋里面的嘈杂再给他打电话,谁知我前脚刚出站,林林森就喊我了。

  他西装革履的,人也变成熟。

  我有点不习惯,如果不是同学,同桌,我还真不敢同如此风度翩翩地他走了。

  他的车,我挑了后座。

  自从他告给我他前女友的情况后,我一直以为他女友的车祸是坐他的车。

  我不知道他开车的技术,因而不敢去副驾座。

  他吃饭时和另一个朋友喝酒了,这令我更加的害怕。他说:“老班,没事,就一点小酒,小酒不醉,反正家也是抬脚就到的一小段路。”

  再回到车上,我把担心的事告给他听,当然并没有说他前女友的事。

  我只问他:“感觉还好不好?上次为什么修车?”

  他说:“上次是路面结冰,我不知道才发生的意外,依照常规,那次我算控制得很好了。”

  到他家,我应该是洗澡了。

  这些鸡毛蒜皮又很平常的锁事我记不牢,反正我就想好好的洗个舒服的热水澡,然后把这几天穿过的衣服洗了,以备后穿。

  做完这些,我穿着风衣,棉鞋和他在客厅的暖炉边烤火,因为衣服要不停换水,我就一会去洗手间一会跑出来教他发简信。

  我教的信息都是发给迷月的。

  我觉得自己比较懂女人。我经常想,如果我是男生,肯定很得女人心。

  我真的不懂男人。

  事实证明,那时我一直做着蠢事!

  林林森和迷月的这段乱缘中,我后来也听林林森讲了,迷月看中了什么包包,她第一时间发给林林森看,迷月看中了什么衣服,也发给林林森,化妆品,首饰,高等餐厅的饮食。

  天天如此,日日这样。

  那一陀黄金猪一两万,她直接发给林林森,给一排字:“你快来给我买!”

  林林森说:“好。”

  她说:“上班累。”

  他说:“那你来,我养你。”

  她说:“每次去逛街,心里都特别难受,因为钱总是不够花,现在才二十几哩,而我们要到下个月十五号才发工资。”

  我让同桌林林森转五百块钱过去,他转了五百二十一,才三秒不到,迷月也就领了。

  六号是林林森的生日,七号是我的。

  我让林林森叫她到这边来过生日,她领了钱,说话将就一下就不再说了。

  那一刻,尤其是在得知迷月经常问林林森要钱并且每包必领时,我就有些后悔当初自己做事情鲁莽,把她介绍给他。

  一个连两百元月卡都省而宁可把车停在路边的人,一个自己赚钱买房买车辛苦持家的人,他真的可以养一个花钱大手大脚以吃喝玩乐为生的人?

  我太不敢确定了。

  不理迷月后,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,我于是问了有关他的一些过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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